索引号 | 640522001/2022-00004 | 文号 | 海政干发〔2021〕12号 | 生成日期 | 2022-01-05 09:09: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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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所属机构 | 海原县政府办 | 责任部门 | 海原县政府办 |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海城街道办、甘盐池种羊场,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马建荣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;
王占福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;
李静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;
李万贵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;
赵廷虎任县地震局副局长;
杨永明任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;
刘永生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;
免去马天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;
免去刘风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;
免去杨爱东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。
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》,李静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从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;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,李万贵、赵廷虎、杨永明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,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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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 海原县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 2021年12月21日
?? (此件公开发布)